Photographing Competition
為了培養兒童的多元興趣,本會特意舉辦了首屆資優攝影比賽,讓資優兒童的視藝潛能得以發揮和實踐。在這次比賽過程中,必可提昇他們對環境的觀察力和専注力, 同時亦可增進親子之互動。
今次攝影比賽將不設固定題材,讓大家可以自由選擇攝影題材, 令各人可用輕鬆愉快的心情來參賽,從而發揮無限創意來記錄生活中之點滴。
本會特設豐富獎項予得獎者,以作鼓勵,敬希大家踴躍參加,勿失良機。
| 參加細則 |
|---|
| 1. 参加資格: 所有本會會員及其子女, 年齡不限。 |
| 2. 每位參賽者之作品最多不得超過3張相片,每張尺寸皆可以為8R及10R。 (‘8R’﹕10" x 8" ; ‘10R’﹕10”x 12”) |
| 3. 如作品曾經過電腦加工處理,必須於參加表格內申明。 |
| 4. 收到之參賽作品,本會當盡力小心保管,但不負上任何意外損毀及賠償之責任。 |
| 5. 參賽作品之背面均須註明、作者、題名、會員編號,並須與參加表格內所填寫相符。 |
| 6. 除作者預先聲明外,本會有權將參賽作品於報章、刊物、會訊中刊出,並無任何報酬。 |
| 7. 參賽之作品,如內容有關肖像權等法律事宜,由參賽者自行解決。 |
| 8. 所有參賽之作品將不會發還給參賽者。 |
| 9. 如有任何查詢,請電郵kh.gro.detfig|ytivitca#kh.gro.detfig|ytivitca與文康組黃約勤女士聯絡。 |
參加費用:
1.每位參賽者須繳付報名費,港幣35元正。費用請以劃線支票繳交。( 支票抬頭「香港資優兒童家長會有限公司」,支票背面請寫上會員編號、姓名及比賽名稱。)
2.請參賽者把作品連同支票一同寄出,如未繳付報名費之作品,本會不予評審及退回。
遞交細則:
1.截件日期為2008年2月28日(以郵戳日期作準)
2.請將作品及支票郵寄至「香港資優兒童家長會有限公司」c / o 港澳信義會慕德中學 新界將軍澳厚德村第三期 Attn: Wendy Wong
評審:
1.評審團: 李國光先生(大埔區文藝協進會大埔攝影會榮譽博學會士)、資深專業攝影師一位及本會委員一名。
2.評審結果將在2008年2月23日在本會網頁公佈及登出所有作品, 得獎作品之參賽者將獲電郵個別通知。
獎項:
| 名次 | 獎品 |
|---|---|
| 冠軍 (1名) | 獎座、獎狀及$150 書券 |
| 亞軍 (1名) | 獎座、獎狀及$100 書券 |
| 季軍 (1名) | 獎座、獎狀及$50 書券 |
| 優異獎 (5名) | 獎狀 |





